房子過戶過去了,錢還沒給妳。這件事就是對方欠妳錢。和買房賣房沒關系。第壹,確定他的貸款有問題。如果能貸到款,就得等。當然,在此期間,妳可以和他們協商補償妳延遲時間的利息。如果他們貸不到款,那麽妳必須通過其他方式追回他們買妳房子欠的錢。比如通過法院凍結他們購買妳的房子(其實從法律上講已經是買方的房子,不是妳的房子)來追討欠款。當然,找對方借錢還妳,是壹種大家都能接受的更溫和更好的方式。記住拿到貸款是買方的事,不是妳的事,也是買方的問題,所以妳壹定要明白,妳拿到貸款與否並不是對妳直接負責,它只是買方還妳錢的壹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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