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貸款人貸款申請通過以後,如果銀行還是沒有發放貸款的話,貸款人可以聯系銀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造成房款無法支付的,貸款人可以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七條 借款人應直接向貸款人提出借款申請,貸款人自收到貸款申請及符合要求的資料之日起,應在三周內向借款人正式答復。貸款人審查同意後,按照《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向借款人發放住房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