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產證虛假簽名騙取銀行貸款,數額較大且無法償還的,視為非法占有,可以構成貸款詐騙罪;如果對象不是銀行,明知是假房產證騙取對方貸款而拒絕還款,可以構成詐騙罪。總之,前兩種情況在主觀上必須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即不打算償還,或者明知無力償還借款;其次,明知是貸款所需的虛假材料而騙取貸款。
貸款人明知抵押物是偽造的,可以解除借款關系,要求借款人立即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