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規定,妳應該有合同,因為妳是借款合同的乙方。經辦行必須有合同,不能沒有合同。妳可以盯著經辦銀行,讓他們給妳合同;如果沒有原件,可以索要復印件,加蓋銀行印章,與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果經辦行實在沒有原件給妳復印,那就盡量在市分行復印壹份(可以讓經辦行開證明,帶上身份證),讓市分行或者經辦行蓋章。
3.妳可以重新簽合同。
4.實在沒辦法的話,在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房管局)有壹份。妳可以讓開發商幫妳在那裏復印壹份。雖然沒有銀行的“紅章”,但聊勝於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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