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是指債務人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為保證其債權的實現,要求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合同。擔保方式有五種: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抵押是擔保的壹種,壹般適用於不動產。它需要在不轉移占有權的情況下進行登記。未登記的,抵押合同生效,但抵押權不生效。此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登記。
抵押也屬於擔保,分為實物擔保和第三方擔保。實物擔保其實就是抵押,比如用房產的產權做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第三方擔保是由第三方或擔保公司承擔連帶保證擔保責任,向銀行申請貸款。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681條是指擔保合同,為了擔保債權的實現。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當事人約定的情形發生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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