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糾紛中,當事人的房屋常因與他人發生經濟糾紛而被法院依法查封。不動產被查封期間,當事人不再享有該不動產的使用權,給當事人的生活和不動產交易帶來諸多不便。
那麽當自己的房子被查封的時候,如果房子已經被查封了,債務人想要拿回來,只能想辦法籌錢,償還銀行的貸款和利息等費用,然後向法院申請解除查封。只有解除查封後,房產才能正常交易,否則不能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