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貸款保證金是指合同當事人壹方或雙方為保證合同的履行留存於對方或提存於第三人的金錢,現指擔保服務費。發放貸款前金融機構對借款人按貸款金額的壹定比例預收保證金,數額在5%至20%。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十條
除委托貸款以外,貸款人發放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貸款人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經貸款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上一篇:留學貸款怎麽辦理?下一篇:從芳村花地灣到白雲區沙太路新百佳服裝批發市場怎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