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凡在恩施州行政區域內按時、足額繳交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繼續正常繳交的職工,家庭成員(本人、父母或子女)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裝修住房時均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征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