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小漁船應到當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辦證,領取捕撈許可證的條件如下:
1.漁船具有有效的船舶檢驗和船舶登記證書。
2、具有漁業準入許可證配額的有效憑證(如漁船報廢、破損、丟失或馬力指標證書、漁船批準書等留存證明。).3.漁船所有人持有有效的身份證明。4.自覺遵守漁業法律法規,最近壹年未受到吊銷執照以上的行政處罰。需準備的材料:捕撈許可證申請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個人戶籍證明、漁業船舶檢驗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漁業船舶登記(國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漁業船舶網具指標批準書原件。
地址:廣東省東莞市鴻福路99號(市海洋與漁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