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九條個人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時,除符合《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規定外,還應當出具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的批準通知書。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並優先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五條商業銀行應當嚴格審查借款人的貸款用途、還款能力和還款方式。商業銀行貸款實行貸款審查與分級審批相分離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