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以房產做抵押。用房產做抵押,抵押率不得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七成;
2、以土地使用權做抵押。用土地使用權做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超過六成;
3、以汽車等交通工具。用汽車等交通工具做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超過其價值的五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壹)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