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貸款 程序: 1、申請擔保。 2、擔保機構審查項目是否符合受理條件。 3、對符合受理條件的項目,進行現場考察、資料審查和項目正式評審。 4、根據項目評審結果,按決策程序進行決策。 5、對於決定承保的項目,落實反擔保措施。 6、收取擔保費。 7、簽訂委托擔保合同、 反擔保合同 、保證合同及相關協議。 8、對在保項目進行跟蹤和監管。 9、解除擔保責任。《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抵押權的定義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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