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681條是擔保合同,為了擔保債權的實現。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當事人約定的情形發生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第六百九十三條壹般保證人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