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擔保公司的貸款糾紛壹般屬於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是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申請仲裁、訴訟等方式來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仲裁法》 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壹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第壹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