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貸款還沒有發放,是可以向銀行提出撤銷擔保責任的,但如果貸款已經發放了,那就沒有辦法了,只能等借款人結清貸款後,擔保責任也會隨之取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