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條專門排除在刑法第200條之外,應理解為單位不是貸款詐騙罪的主體。貸款詐騙往往是個人冒用單位名義進行,騙取大額貸款的行為時有發生。所以193條並不是名存實亡。為什麽單位不構成本罪?可能是立法時考慮到單位用虛假手段騙取貸款,但只要是用於集體,民事處理更合適。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金額非常...
上一篇:購車除了交車身30%的費用,還有保險和增值稅的費用嗎?下一篇:調解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不要利息。我該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