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外匯行情大全網 - 貸款諮詢 - 貸款用途不真實,保證人能否免除保證責任?

貸款用途不真實,保證人能否免除保證責任?

貸款目的不真實的保證人不能免除保證責任。當事人訂立借款合同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貸款有關的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資料。借款人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可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673條

借款人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可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解除合同。

第669條

訂立借款合同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貸款有關的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資料。

第672條

貸款人可以按照約定檢查和監督貸款的使用。借款人應按約定定期向貸款人提供相關財務會計報表或其他資料。

  • 上一篇:貸款10萬年2.35%的利率是多少?
  • 下一篇:丹東有限購令嗎?
  • copyright 2024外匯行情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