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專用章壹律為圓形,中心部位壹律為空白,直徑為4.0cm,圓邊寬為0.1cm, 上弧為單位名稱, 自左而右環行,專用章內容放在章的下邊作橫排,印文 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3,收入證明,是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所需要的對經濟收入的壹種證明,壹般在辦理簽證、銀行貸款,信用卡等會被要求由當事人單位出具的對經濟收入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