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的違約行為包括以下幾種:1。未按貸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2.利用貸款進行股權投資;3、在證券、期貨等方面用貸款從事投機業務的;4.未依法取得房地產經營資格的借款人利用貸款經營房地產業務,依法取得房地產經營資格的借款人利用貸款從事房地產投機活動;等壹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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