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查詢中國會計網顯示:在貸款人受托支付中,貸款人將貸款資金支付給借款人的交易對象,通常是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第三方。這種支付方式是為了確保貸款資金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減小貸款被挪用的風險。在借款人滿足貸款合同約定的提款條件後,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貸款人將貸款資金通過借款人賬戶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貸款人在支付時需要嚴格遵守合同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確保支付的貸款資金用於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交易。同時,貸款人還需要對借款人的交易對手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和背景調查,以確保其合法性和信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