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分為壹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如果是壹般擔保,經過法律程序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的,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償還債務。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的,債權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償還債務。
第七百條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在保證責任範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對債務人的債權,但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第七百零壹條保證人可以主張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債務人放棄抗辯的,保證人仍有權向債權人主張抗辯。
第七百零二條保證人拒絕履行權利的,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抵銷權或者撤銷權的,保證人可以在相應範圍內拒絕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