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根據員工購房意願,提供高於其實際工資的收入證明,存在壹定的法律風險,員工離職補償標準存在爭議。甚至有員工拿著高收入證明要求公司補發工資的情況。
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取決於以下幾個方面:
(1)對於法官來說,這關系到案件的細節。收入證明上金額的合理性,員工實際工作性質與這個金額的匹配性,收入證明的出具時間,都會對法官的最終認定產生壹定的影響。
(2)作為律師,遇到類似證據時,對細節進行質證會是更好的做法。
(3)作為壹個HR,事前控制這樣的風險遠勝於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