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貨款買車沒錢還貨款時,銀行采取拖車措施後,仍然需要還錢。根我國法律規定,銀行或車貸公司在未經通知私下拖車的情況下,借款人可以向法房申請財產保全措施,但如果借款人逾期未還款,銀行或車貸公司有權采取法律手段追討欠款,包括拖車、拍賣抵擁物等。拖車只是銀行采取的壹種追討手段,並不意味著債務的解除。根據我國合同法,您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債務關系依然存在。在這種情況下,您應當盡快與銀行溝通,尋求解決方案,如調整還款計劃、申請延期還款等。如有必要,您可以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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