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抵押貸款的要求:
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合法居民;
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
提交目前婚姻狀況的證明(結婚證、未婚證、離婚證、法院判決書、離婚協議書)
已支付首付款,並有首付款交付證明;
有采購合同或采購協議;
以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以有足夠還款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擔保;
有穩定的合法收入,有償還利息的能力,有相應的證明(收入證明,銀行流水記錄)。
車貸和房貸不沖突,只要能提供相應的證明資料,有銀行認可的抵押資產和還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