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六)購進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在36號文關於銷售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的註釋中,所謂“貸款服務”被定義為:貸款是指將資金借給他人以獲取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可見,企業貸款發生的利息支出不能作為進項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