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開具借條時,要求對方註明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額(最好用數字和文字)、借款人簽名蓋章(最好有借款人身份證復印件),並註明日期。貸款支付利息的,可註明利息計算方式和還款期限,並可增加約定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上一篇:貸款都需要哪些要求?我想在蘇州吳江貸款。下一篇:貸款買的車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