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如有遺失可補辦。
通常有四份完整的購房合同,兩份給開發商,壹份給房管局,壹份給借款人。如果借款人辦理的是銀行按揭,那麽借款人的合同應該放在銀行。如果購房者不慎丟失了借款合同,也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補救:
1.借款人可以去開發商或者房管局重新復印壹份。
2.如果借款人在銀行抵押前丟失了借款合同,借款人有必要聲明合同無效。三個月後,他會持相關證明申請註銷已簽合同,再與開發商簽訂新合同。
3.如果申請貸款買房是公積金貸款,沒有購房合同原件,借款人也可以提供當地房屋交易中心有印章的信息證明。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667條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