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借錢給他人的自己是屬於貸款方,也就是常說的債權人,借款方是屬於債務人。
債權人免除債務,指債權人放棄自己的債權,從而消滅合同關系及其他債的關系。關於免除的性質有不同的學說,壹種學說認為,免除是契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