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冒名頂替簽字辦理銀行貸款,給銀行造成重大損失的,構成騙取貸款罪。如果僅是以非法手段獲取貸款,沒有非法占有目的,沒有造成損失的,只是壹般民事糾紛。因為出現這種情況,銀行在辦理業務時審查不嚴,也要承擔壹定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第壹百六十八條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同時代理的其他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是被代理的雙方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