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
2.大學畢業生、職業院校畢業生和技術院校畢業生。
3.網商。
4.返鄉創業的農民工。
5.復員轉業軍人、刑滿釋放人員、產能過剩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
6.其他人員(創辦企業後未滿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