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必須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大專及以上學歷學生,應屆畢業生或畢業兩年內的畢業生(畢業兩年以上的,不能再以大學生身份申請創業貸款)。
3.有壹定的自有資金,有按時還款的能力。
4.創業項目符合國家政策,具有壹定的發展潛力和前景。
5.個人信用良好,信用報告中無不良記錄或嚴重負面信息(主要審核近兩年的信用信息)。
6.有固定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相關行業的營業執照。符合上述條件的學生可向大學生創業園管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大學生創業園管理服務中心初審後,由人事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審核批準貼息金額;之後會公示。公示後,如無異議,人事局下發審批通知,財政局撥付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