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滿十八歲可以為別人擔保。
銀行貸款擔保人的資格包括但不限於以下: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周歲(含)至65周歲(含);2.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3.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4.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5.與借款案件無關;6.享有政治權利和人身自由不受限制;7.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常住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