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銀監發〔2007〕5號),村鎮銀行是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由境內外金融機構、境內非金融機構、法人單位和境內自然人出資在農村地區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主要為當地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村鎮銀行不得向關聯方發放信用貸款。村鎮銀行不得發放異地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