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貼息
1,主要用於支持產品具有壹定水平、規模和效益,銀行已放貸或有放貸意向的項目;
2.項目新增投資低於3000萬元,資金來源基本確定,投資結構合理,項目實施期不超過3年;
3、省級創新資金貼息總額壹般不超過30萬元,且單個重大項目不超過50萬元。
(2)免費補貼
1,主要用於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中新技術新產品研發和中試放大階段的必要補貼;
2.項目新增投資壹般在10萬元以下,資金來源基本確定,投資結構合理,項目實施期不超過3年;
3、企業必須有與省創新資金額度相匹配的自有資金;
4、省級創新資金額度壹般不超過30萬元,且單個重大項目不超過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