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貸款,又稱零售貸款業務,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已經成為壹項重要的貸款業務。個人貸款是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符合貸款條件的自然人發放的用於個人消費、生產和經營的本外幣貸款。貸款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時,借款人必須提供擔保。借款人到期未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其抵押物或質物,或由保證人承擔償還本息的連帶責任。
2.聯合貸款是由兩家或多家銀行向壹個項目或企業提供的貸款。聯合貸款的額度壹般小於銀團貸款,組織形式也比銀團貸款簡單,沒有主牽頭行和牽頭行之分。
3.傳統的個貸是個人貸款,是針對人的。聯合貸款是數額巨大的企業貸款,需要銀行聯合給予。傳統的個人貸款和聯合貸款的處理方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