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金融機構需將客戶借款合同及相關文件至少保存10年。所以,如果30年前和信用社簽了借款合同,理論上應該還是能找到合同的。妳可以向信用社提出申請,要求他們提供妳的貸款合同及相關文件的復印件或存檔記錄。這樣就可以得到30年前的借款合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