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規則如下:
(1)要看租賃合同中是否有房產抵押貸款用途的約定,如房產抵押後無力償還如何補償;
(2)對銀行而言,承租人不簽訂協議,租賃期間無法償還抵押貸款,銀行對抵押財產進行收繳,但承租人依法享有使用權;
③壹般情況下,如果承租人拒絕簽字,抵押貸款合同無法成立,或者需要與銀行協商處理特殊情況;
④簽不簽,決定權在承租人手中。建議承租人以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為最佳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