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積金貸款條件:
1,在成都(市外)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未超過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的自然人;
3.申請時主借款人和用人單位已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借款人及配偶未提取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未申請公積金貸款或已獲得的公積金貸款已結清;
4.借款人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5.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良好的信用;
6.首付款不得低於所購房屋價值的30%。
征信是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和處理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信用信息,提供信用報告、信用評估等服務,幫助客戶判斷和控制信用風險,進行信用管理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