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需要簽訂買賣合同,需要簽訂抵押合同。抵押合同需要采用書面的形式訂立,且對被擔保債權的種類、數額、期限、範圍等內容應當加以明確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壹般包括下列條款:
(壹)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範圍。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