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機動車號牌應當懸掛在車輛前後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和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牽引車及其掛車應當在車廂後部噴塗放大的牌號,字樣應當正確、清晰。
機動車檢驗標誌和保險標誌應當粘貼在機動車前窗的右上角。機動車噴塗、貼標或者車身廣告不得影響安全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