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為車貸車主,他與他人建立了協議或約定,讓他人承擔還貸責任。這就意味著,雖然借條上顯示自己是借款的簽字人,但實際上是別人替自己支付分期付款。
2.別人以自己的名義申請貸款,車輛登記證和所有權都是他的,但貸款的債權人就是這個別人。這種情況意味著,另外壹個人是車貸的實際簽字人,是負責還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