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貸4-6萬元在合法範圍內,沒有超過法律規定的上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
超過這個限度,多余的利息就不受保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