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銀行貸款業務的條件:
1,18周歲至65周歲的自然人;
2.借款人實際年齡加上貸款申請年限不得超過70周歲;
3、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信用信息良好,無不良記錄,貸款用途合法;
5.符合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壹條應符合以下條件。
(1)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2)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3)申請貸款的金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4)借款人有還款意願和能力;
(5)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6)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