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個人貸款管理辦法》,單日自主支付上限50萬元,跨日自主支付合計上限100萬元。
自主支付是指貸款資金可以由借款人自行使用,無需經過銀行審批,但如果借款人違反借款合同約定使用貸款資金,銀行有權隨時提前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