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貸款機構向法院起訴並勝訴後,在履行期內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法院在接受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有價證券、存款等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八條。壹方當事人不履行公證機關依法可以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的,另壹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