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不“限購”的城市,擁有壹套住房並且相應購房貸款沒有結清的,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住房貸款購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於30%。部分地區調整第二套房最低首付為不低於50%-70%(例如四川省),購買第二套房首付比例規定需要根據各地區具體政策執行。對於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個人住房貸款按照原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百壹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壹登記制度。統壹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