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原告與被告協商壹致的,可以選擇向雙方約定的其他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原告不知道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與事實發生地不壹致的,可以向事實發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事實發生地不清楚或者難以確定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