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簽訂借款合同時,貸款利率不能高於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雙方最好約定有爭議的貸款利息支付方式;出借人也要註意獲取並妥善保管合法的借款憑證,主要證據是借據。當借條不慎丟失或未寫清,對方否認借貸關系時,也可采取全部召回、短信等形式固定證據,證明雙方借貸關系。此外,出借人必須在訴訟時效內主張債權。
借據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為自借款之日起兩年;借據中未約定還款期限的,自借款之日起20年內,債權可受法律保護。期間出借人主張的,訴訟時效中斷,適用普通訴訟兩年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