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普通的房屋買賣合同,作為買家是可以貸款的,壹般都是向銀行進行貸款,就是俗稱的按揭貸款。選擇科學的貸款方式,是買房人滿足自己剛性需求同時,又不影響自己生活質量的關鍵。壹般買房人都會選擇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相互結合,就是俗稱的組合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