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第壹責任人制度,即信貸人員的風險責任制度。
金融系統內部實行不良貸款責任追究制度,貸款第壹責任人就是信貸員對調查的情況、發放的貸款要負全責,實行包發放、包管理、包收回、包賠償。實踐中壹般是客戶經理為貸款第壹責任人。目前金融機構普遍實行了貸款第壹責任人制度和貸款責任終身追究制。